各学生班、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等程序,拟确定我院2名本科生通过2023-2024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8日至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287906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xls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4月18日
- 初 审 | 李萌萌 复 审 | 王 敏 终 审 | 叶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