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本科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年级学生监督小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名单进行公示。
一、学院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李 敏
纪检委员:何艳玲
辅导员:王超辉
教师代表:袁尔纯、谢 倩、林逸云、徐 锐
学生代表:张子涵、范静奕、罗苡宁、梁洛嘉
二、班级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学生代表(见附件)
三、年级学生监督小组
2022级:闻 雯、刘家延、滕欣怡
2023级:梁欣妍、陈嘉杰、卢炜莹
2024级:张玉琼、肖永生、柯婷
公示期为9月24—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286402
地址:马克思主义学院208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4日
- 初 审 | 李萌萌 复 审 | 李敏 终 审 | 项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