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月12日(星期五)14:30
二、考核对象
学院各团支部书记
三、会议形式
线上进行(会议号届时通知)
四、考核内容
围绕2023年度本级团组织在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情况
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
2. 推进年度团的基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
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
3. 联系服务青年工作情况
结合基层团组织实际,围绕学院学生就业创业、身心健康、校园文化等刚性需求,团组织发挥党联系青年桥梁纽带作用的情况。
4. 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围绕“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落实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要求情况,发动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组建青年突击队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
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队建”落实情况;落实学院共青团及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工作等。
五、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1. 根据《关于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我院将通过网络会议形式,自行组织开展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各团支书需预先准备述职报告与ppt,并于1月10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工邮箱myxg@scau.edu.cn,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团支部名称+202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格式可参考模版(见附件)。
2. 我院在评议考核过程将坚持严格落实“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的要求,认真做好等次评定、结果反馈、综合运用,以及“智慧团建”系统信息记录工作。
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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