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792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有关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决定于2024年3月-4月集中对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参评条件:“两制”完成率100%;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在校院两级《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中定级为优秀;积极组织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参评条件:教师团干部、团支书、团支委、学院团委委员、学院团委干事均可参评;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学生团干部上两学期无挂科;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3.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参评条件:团龄2年以上(截止2024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满18岁(截止2024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0日);积极参与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2023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上两学期无挂科;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4.志愿服务标兵

参评条件:华南农业大学i志愿平台注册志愿者;在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0日期间,参加志愿活动达4次及以上,志愿时累计达到60小时及以上(若单项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超过40小时,只按40小时计算,多余时长不纳入);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城市文明、社区服务、关爱帮扶、生态环保、应急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公益等方面志愿服务表现优秀,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优秀学生骨干

参评条件: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优先考虑获得校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者,最近一学年/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且无重修记录。未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未受过校院两级违规违纪处分;已在华南农业大学i志愿平台注册志愿者;在学生组织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现任学生骨干,截至2024年3月3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校内各级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二、申报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团支部务必于4月1日17:00前将附件1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志愿服务标兵”除外)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myxg@scau.edu.cn,材料命名参考附件3提交格式。其中,“五四红旗团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材料,其余类别以个人为单位提交材料,所有佐证材料按各类别参评条件提交,佐证材料需完整有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老师,020-85287906

附件.zip

 


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2024年3月27日                


  • 初  审 | 李萌萌 复  审 | 王敏 终  审 | 张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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