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年度宣传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6-05-15浏览次数:458

为全面总结我院宣传工作成果,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宣传队伍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在全院营造“人人懂宣传、人人会宣传”的良好氛围,学院拟开展2025-2026年度宣传表彰工作。拟设立“优秀宣传骨干”“优秀宣传工作者”及“新媒体数据传播突出贡献者”等荣誉并进行表彰。现将此次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马克思主义学院各组织负责宣传工作的学生骨干及对学院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在校生。

二、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5日—5月20日

各项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年7月—2026年5月20日

三、奖项设置及申报要求

优秀宣传骨干

1.申报范围

学院各学生组织负责人及其他对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学生骨干。

2.申报条件(学生组织负责人须同时满足前两个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学院新闻类相关工作,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宣传理论;

(2)本年度个人述职考核获评“优秀”等级;

(3)任职期间带领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宣传类集体荣誉(需提供获奖证明);

(4)创新性开展宣传工作并形成可推广经验(需附案例说明);

(5)其他对学院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方面(需经学院评定)。

)优秀宣传工作者

1.申报范围

A类:学院全媒体运营中心部长及干事。

B类: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宣传骨干及其他对学院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在校生。

2.申报条件

A类人员

(1)部长级(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学院新闻类相关工作,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宣传理论;

b.本年度述职考核获评“优秀”等级;

c.工作积分位列中心前50%

d.分管部门无重大工作失误。

(2)干事级(须同时满足前三个条件)

a.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学院新闻类相关工作,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宣传理论;

b.工作积分位列中心前50%

c.当年度无文章删稿记录;

d.主创作品获校级以上平台转载优先;

附加条款:曾担任轮值主任小组成员的参评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B类人员以下条件必须满足前两个条件

a.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学院新闻类相关工作,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宣传理论;

b.本年度在“华南农大马克思主义学院”公众号发表署名作品≥5篇(文字/摄影/视频/海报等类别);

c.主创作品获校级以上平台转载优先;

d.同等条件下,文字类作品数量多的优先。

)新媒体数据传播突出贡献

1.评选范围

全院在读学生

2.评选标准

(1)无需自主申报,由公众号后台数据统计得出;

(2)综合传播指数计算方式:

传播指数=阅读量×40%+点赞量×30%+分享量×20%+在看量×10%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按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于5月20日12:00前发送至scaumyqmt@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人所在组织、姓名及申报奖项名称,压缩包命名同上。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本次评优活动设置“优秀宣传骨干”“优秀宣传工作者”及“新媒体数据传播突出贡献奖”三类奖项。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学院全媒体运营中心将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

 

附件:

附件1.2025-2026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宣传骨干”申报表.doc

附件2.2025-2026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宣传工作者”申报表.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媒体运营中心

                    2026年5月15


  • 初  审 | 王超辉 复  审 | 李 敏 终  审 | 项 赠

地址: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4号楼

电话:020-85286459

邮箱:sizhengbu@scau.edu.cn

Copyright © 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ICP备案号:粤ICP备 05008874号

管理登录

马克思主义学院

微信号:Makszy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