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条例,适应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的需求,提高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专业教师在育人与专业指导上的优势,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本科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实施“一对一”导师制。根据《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5号)(附件1),现开展2022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导师(30名)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专职教师
二、选聘要求
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6岁,确保能够指导一届学生,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与成才。
2. 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熟悉学院教学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专业设置情况与人才培养方案情况。
3. 了解专业与行业发展动向,具有较强的学术指导与科研能力。
三、选聘工作安排
1. 有意申请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教师,请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发送至lmm0823@scau.edu.cn。邮件主题注明:本科生导师选聘+本人姓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前)
2.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申请教师条件,确定拟聘任本科生导师名单并进行公布。(时间:2022年11月11日前)
3. 2022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根据公布的导师名单,填写上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选报导师志愿表》(见附件3)。(时间:2022年11月18日前)
4.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学生选报导师志愿情况、导师的实际需求和意愿进行统筹安排,并将安排结果进行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前)
5.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举行本科生与导师见面会,颁发本科生导师聘任证书,正式聘任。(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老师 13926460196
李老师 18826279197, 020-85287906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2022】5号.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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